申请专利的作用在于保护创新,这是很多人的共识。**的定义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不难看出,**就是法律赋予创新者在特定时间内、特定范围里的合法垄断的权利。很多人以为,申请专利就是得到了保护,可以高枕**了。其实不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使有**也未必得到保护。 一是公开了不应该公开的技术秘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公开”换“保护”。即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法规定要公开技术内容,才能获得**权的保护。因此,申请专利,必须将需要保护的技术公开,符合**法的要求后,才能被授予**权,获得与公开的内容相匹配的保护。 与**相对应的保护形式,是“技术秘密”,即发明人在创新过程中形成的数据、配方、技术诀窍等其他人不知晓的内容。如果申请专利,一些技术秘密需要公开,会给他人学习的机会;如果不申请专利,该技术秘密可以尽可能久地被技术持有人所有。因此,对于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申请专利越多,公开的技术秘密越多,对保护技术持有人越不利。 但是,技术秘密不能永远是技术秘密,一旦发现他人专利申请的进度与某些技术秘密相关,应及时申请专利,避免被他人先申请而陷于被动。因此,真正有效的保护,应该是技术秘密与**的有效结合,根据行业发展的特点和竞争对手的动态,及时将部分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权保护,以达到技术持有人更长时间*自享有该技术的目的。 二是保护范围过小。**有技术属性,也有法律属性,但较终体现在独占权利上的,是法律属性。因此,其保护的不是产品或技术本身,而是**文件中记载的文字或图片。一些专利申请文件,由于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失误,在**文件中记载了过多的内容,他人只有与文件中的内容基本相同才算侵权,部分相同未必侵权,为他人避开**权提供了便利。 因此,需要对技术或产品有效保护的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时应请专业人士把关,**里的文字和图片记载内容以能较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创新思想为目的,避免被他人借用。 三是仅保护局部内容。一件新产品或一项新技术,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而诞生多个需要保护的**点。但是,有的申请人顾及**费用,有的人对**保护的认识不够,仅仅申请一件或几件**,以为就保护了产品的全部。殊不知这样仅仅保护了产品或技术的一部分。要想对产品或技术全面保护,需要从不同维度*进行,且**数量不应该作为是否保护的标准。一件产品可以有多个**,一项**可以应用在多个产品上,**与产品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 因此,小编提醒大家,有**并不一定得到了有效保护,更应该注重**保护的质量,只有经过系统规划后,选择合理的时机,公开合适的内容的专利申请,才可能实现真正保护。 行之知识产权服务集团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主营业务包括:**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贯标辅导,**价值分析及**运营等!质量我保证,价格你决定!签协议撰写,保证授权,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 24小时在线QQ∶3227746085 Tel:028-8631223 行之知识产权 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